肇庆市打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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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肇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座谈会在市人民政府举行。专项行动督查组了解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与各地就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各方面工作进行交流。
专项行动督查组表示:
为贯彻落实党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全国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督查时间从2018年5月20日至6月2日持续两周时间。督查期间,将进行召开座谈会、资料审核、现场核查、问题交办四个方面的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江红平对肇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作汇报:
报告指出:
2017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西江肇庆段225公里为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西江从封开上游对照断面到下游跨市交接断面水质实现100%达标。下一步,肇庆市委、市政府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全面落实“绿富同兴”为主线,加快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把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极力确保全市人民的饮水安全。
会上各地就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各方面工作进行交流:
据悉,为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肇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也于日前印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方案》要求:
各地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方面,我市将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划定饮水水源保护区。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以“水质优先、区域统筹、科学规范、精准保护”为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技术规范,结合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限期依法依规进行划定或调整。同时,明确界限,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值得注意的是,我市将坚决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
据统计:我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共97个,目前已完成整治7个。根据进度,今年11月底前,我市将完成端州区、鼎湖区2个市级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县级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已经打响,我们要全力以赴落实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整治任务,提高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来源:绿色肇庆)